审计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2-02-25    浏览次数:


审计处是负责对全校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权的业务主管部门。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财经和审计法规,负责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并贯彻落实。

2.负责学校及校属各单位(部门)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工作。

3.负责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的审计监督工作。

4.负责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真实性的审计监督工作。

5.负责学校大宗材料等采购预算(控制价)、基本建设、改造工程的预、结算审核和项目财务决算的委托审计工作、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工作。

6.负责审计学校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情况,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开展审计评价工作。

7.负责学校有关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8.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配合相关检查工作。

9.负责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审计结果。

10.负责收集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做好保密工作。

11.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12.完成学校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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