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和《河南工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校〔2022〕79号),经党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受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5月20日起对6名处级领导干部任原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进行追溯和延伸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名单如下:
1.侯锁军,2022年7月至2024年1月任车辆与交通学院院长、2024年1月至2024年9月任科研处(学科办)处长。
2.杨捷,2022年7月至2024年9月任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院长。
3.陈新亚,2022年8月至2024年1月任厚德书院院长。
4.赵斌,2022年7月至2025年1月任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党委书记。
5.司尧华,2022年7月至2024年1月任厚德书院党总支书记。
6.董作霖,2022年7月至2024年1月任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审计期间,如有需要反映的事项,请与审计组联系,同时接受广大师生对审计过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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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学院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