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对机械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财务处、后勤处四个部门进行专项审计

发布日期:2020-11-2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地。根据学校巡察方案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智能工程学院党总支和后勤服务党总支后勤管理处党支部、机关党总支财务处党支部开展巡察。为配合巡察工作,现对以上四个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审计工作。

一、审计项目名称

2020年校内巡察经济活动审计

1.审计内容:

经济活动相关,具有一定风险性的事项

2.审计方式

就地审计

3.审计目的

配合校巡察工作,将经济审计与政治巡察相结合,提高巡察工作的力度和深度。

4.计划工作时间

11月24日—11月30日,编制审计计划,下达审计通知书。

12月1日—12月14日,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进驻被审计部门进行就地审计。

12月15日—12月20日,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与被审部门沟通。

12月21日—12月30日,正式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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