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中共河南工学院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工作领导机制,更好地发挥新时代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的要求,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中共河南工学院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
主任:赵学通 陈丙义
副主任:李贵敏 刘莉莉 戚新波 张国臣 樊羁光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综合室、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审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领导和部署内部审计工作。
(二)研究制定内部审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
(三)研究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四)审议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
(五)审议决策内部审计重大事项。
(六)审议与审计有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二)协调督促落实审计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三)负责建立完善审计委员会工作协调机制和制度建设。
(四)完成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河南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