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笔培训费引出的“小金库”案

发布日期:2012-12-19    浏览次数:

            ——桐乡市审计局查处某局小金库纪实

去年下半年,桐乡市审计局根据年初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对某局局长马某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该局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混乱,采用收入不入帐、虚列支出、多开发票套取现金、白条支出套取现金、收受中介机构回扣等手段,将大量资金放在帐外私设“小金库”金额达269万元,用于发放个人收入、开支在法定帐上不能开支的费用等。审计认为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已涉嫌严重经济违纪,应当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根据《桐乡市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工作实施办法》(桐纪发〔200329号)第七条规定,将线索移送至市纪委(监察局)处理,经市纪委(监察局)立案调查,日前该局长马某已被“双开”(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并对其涉嫌受贿犯罪移送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日前,马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一、立项背景

    早在2004年我局曾对该局的前身单位实施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当时审计发现某培训中心和某大酒店时常有少量培训费转入,据分管副局长马某(时任副局长)解释是以前年度培训收入,于是审计人员对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产生怀疑,估计存在培训费收入不入帐情况,延伸调查这两家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彻底查明。20054月,新单位单独成立,培训管理业务也由原单位划归新单位,马某也由副局长升任为局长,但审计人员对培训管理上的疑虑始终未消除,总想有一天能查个真相大白。于是在安排2008年审计项目时,经与组织部门协商,将该局局长马某列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安排在2008年审计项目计划中。

二、审前调查  发现疑

带着上次审计的疑虑,我们在实施审计前先对该局本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前调查,在审前调查中我们一直注意培训费收入问题,但未发现任何培训费收入,于是新的疑点又在审计人员的脑海中产生:各项培训班年年办,为何这几年培训费收入帐上没有反映?据该局有关人员介绍,近几年各项培训实行教考分离,局里只负责管理监督,培训教育由中介机构——创安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与局里没有任何关系。当我们再提出要调查该中介公司时,相关人员婉言拒绝了我们的要求,原因是该公司是私人中介公司,不属于审计对象。遭到拒绝后,审计人员更加坚定了查明真相的决心。

三、请求授权  外围突破

为查明真相,审计组请求局领导要求上级有关部门授权,在取得市纪委的审计委托书后,毅然对该中介公司实施财务收支审计。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这几年大大小小培训班虽然全部由局里具体组织实施,但挂名是该中介公司,培训费也自然全部由该公司收取,该公司自20045月成立至20085月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0多万元。更为令人惊讶的是该公司表面上是一家私人中介公司,实际上是该局局长马某的私人控股公司,其控股达到70%,马某从中领取工资、补贴、分红、讲课费等税后净收入达99.74万元。至此,马某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且利用职权将单位培训费收入改由私人控股公司收取,从中谋利的事实已浮出水面。

四、顺藤摸瓜  拨出萝卜带出泥

初战告捷,大大增强了审计人员信心。在延伸调查创安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时,我们另外还查实该公司分给局里的培训业务分成款现金11.95万元,但该局本级帐上根本没有这笔收入。经询问,有关人员先是矢口否认有分成收入,但在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该笔收入在某个协会帐上,于是我们对该协会收支情况进行调查。在协会帐,审计人员同样获得了不小收获。审计发现该协会表面看与局没有关系,但实际上是该局“小金库”的过渡帐,大量资金通过协会帐流入“小金库”。审计发现,本应入局单位帐的大量收入如内部刊物广告费收入、业务分成收入、培训资料费收入等全部入在协会上,然后通过白条以服务费、授课费等名义取出,另外在协会帐还发现大量无原始支出凭证直接提取现金情况。以审计人员职业判断,这样大量套取现金现象如果不是个人贪污,一定有帐外“小金库”存在。面对审计人员的质问,起初其经办人员并没有承认,但在事实面前经办人员再也不能自圆其说了,最后终于拿出了一个帐外存折,资金总额达44.84万元。经过审计人员的不懈努力,终于揭开了该局“小金库”冰山一角。

五、再接再厉  乘胜追击

经对小金库资金收支情况分析,发现其存折发生额与小金库收支帐发生额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数额上都存在较大差异,且有些大额支出去向不明,但而经办人员则反复强调收支余额是正确的,不仅有意回避支出去向不明问题,还认为审计人员是在鸡蛋里面挑骨头,有意和他们过不去。这一反常举动引起审计人员高度警觉,凭着职业敏感,审计人员断定,这里面一定还有其他小金库资金在运作。情况汇报局领导后,决定进行摊牌。第二天一早,局领导带着审计组人员再次来到该局,先与领导沟通,分析情况,然后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说明来意,讲清政策,动之于情,晓之于理,并宣布到下午5点之前各人须将经手的帐外小金库资料送到审计局接受审计,否则请司法介入。当天下午局领导与审计人员在会议室研究案情,将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一一分析。时间快要到5点了,对方仍未有任何消息,最坏的情况将要出现时,突然手机响了,该局办公室主任在电话中告知所有小金库资料拿来了。这时局领导和审计人员都会心地笑了,悬在心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六、依法移送  追究责任

经审计人员认真清理核对,该局“小金库”数量达6处之多,资金总额达269.30万元,其中直接发放给个人达108.43万元。进一步分析其收支情况发现,“小金库”里面竟有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套取的预算项目资金,单位受贿资金以及其他应当入单位法定帐的收入。面对如此严重财政违法行为,局领导决定再次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计处理及移送问题。鉴于案情重大,情况复杂,为慎重起见,审计会议还邀请了特约审计员参加,会上大家对该案进行了认真分析讨论,特别是特约审计员们充分发挥各自特长,畅所欲言,理性分析案情,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建议,为审定审计报告,全面、正确定性,实事求是处理提供了许多帮助。最后决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马某移送纪委处理。对单位私设“小金库”等严重违反财经法规行为作出审计决定予以处理处罚,对单位内部管理上的问题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加强和改进内部管理的意见建议。

七、案件启示

该案虽已尘埃落定,但从中给我们留下许多深刻启示:

一是要善于积累资料,为制定较好审计项目计划奠定基础。每次审计后把无法查实的疑点进行整理归类,待下次审计时进一步查明。如本案中前次审计的疑点作为下次的线索,安排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这样既有利于审计计划的制定,也能促进审计成效提高。

二是突出审计重点,要抓住被审计单位业务特点,财务收支与业务数据相互核对,如本案中业务培训是个关键,我们抓住了这个关键,其他问题就迎刃而解。这样对于揭示案件本质,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意义重大。

三是注重审计方法,延着资金走向,顺藤摸瓜,把与被审计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作为延伸审计重点。不管资金如何走,不管走时有多复杂,只要抓住资金走向这根绳,就抓住了案件的全部。如本案中我们抓住了培训费这个线索,不管它转了多少弯,只要我们延着资金走向,顺藤摸瓜,最终还是能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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