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云和县纪委做出决定,认定云和县第三中学校长苏某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已违反财经纪律,应负直接责任,决定给予苏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云和县人民政府发文免去苏某第三中学校长职务。该案是云和县审计局在今年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调查过程中,延伸调查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发现云和县第三中学校长苏某违规设立“小金库”,及时将有关材料移交县纪委进一步查处。
在审计调查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第三中学在使用财政拨款的营养餐经费同时,又另向学生收取米费,但是审计人员并没有在单位的财务账上发现这笔收入,经过调查,学校直接将学生米费以个人名义私存,转入工会账和食堂账等,同时发现学校内小店的租金等均未纳入单位财务账统一核算,存在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审计人员遂将相关材料移交县纪委查处。
经过县审计局和纪委的进一步调查,最终核实第三中学“小金库”数额共计315万元,其中293万元,已用于发放教师福利,坐班补贴等。